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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重奖引荐企业落户者

  为实施全方位对外招商战略,新区出台了《万宝新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招商引资中介人每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办法》明确了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范围。凡直接引荐投资者到新区投资兴办金融商贸物流、健康养老、互联网+、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外商投资100万美元以上,内资10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均在范围内。对直接引荐世界500强、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资金、国内500强、市外国内企业或自然人的中介人,分别给予中介人该项目资金的1%、0.5%、0.5%、0.5%作为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总部经济,年税收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地方留存部分的20%奖励给中介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按奖励标准的40%执行。

    招商部工作人员介绍,中介人在引荐项目时,应于提供招商项目信息后10个工作日到万宝新区招商发展部填写《引荐招商项目信息表》,办理中介人登记手续,项目开工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奖励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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