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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2012年度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工作步伐,确保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推进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2012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战略,坚持实事求是、分类考核、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全区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机制,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成立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罗孝贵
组  长:向乾勇
副组长:李建设、杨新康、杜清辉、肖新国(常务)、王本礼
成  员:邹运胜、李德应、邹海华、吴勇、张矿生、辛星、邓飞煌、周新春、朱伟红、谢纬、易彩华、周佩辉、李海燕、赵科军、王志勃、刘朝辉、彭美清、梁瑞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海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分局。
三、考核的对象范围
区内责任单位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
以《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娄发[2010]16号)为主要内容,根据万宝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标准(个考核对象及具体考核内容附后)。
五、考核的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考核对象按考核目标和内容对本地、本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自查,并按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书面自查报告。
(二)集中考评。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考核对象的自查报告,组织考核组,采取听汇报、实地考察、暗访抽查等形式,进行集中考评。
(三)考核评分。对各考核对象采取分类评分的办法,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逐项计分评定。
六、奖惩办法
(一)实行目标管理。将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考核评比。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考评得分高低顺序,评选先进单位。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在全区予以通报,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具体奖励办法。从区内责任单位中选出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优胜单位2个,各奖励2000元。另评选记功人员和先进个人5名(具体指标另行分配),授予证书,各奖励400元。奖励资金从新型城镇化预算经费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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