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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新区工程造价集体会审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是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序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审范围:集体会审的范围包括招标控制价与合理价。
二、参会人员:新区党委、管委会相关领导、建设工程部、纪检监察审计部、财政金融部、财务部、总工室相关经办同志。
三、工作流程:
1、由新区总工室委托有造价资质的事务所,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预算编制;
2、在施工图预算编制过程中,总工室根据新区要求与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3、在总工室进行初步审核完毕后由咨询企业加盖资质执业章与造价师执业章后送至娄底市财政局评审中心(下称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4、评审中心在对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时应充分听取总工室、及分管领导的意见,确定没有较大的偏差后再向新区下达初审征询意见。
5、在初审征询意见下达后由分管领导召集集体会审,再经相关委领导逐级进行审批。
6、在新区领导审批完后,将财评结论盖章认可后再送市财评中心办理。
四、工作分工:集体会审的具体工作由总工室负责组织,其它部室派专人负责造价审查。
五、会审规模:项目达到100万以上须进行集体会审。
六、会审方式:首先由总工室将项目基本情况、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具体解决方案作介绍,经集体讨论会审后确定最终方案。
七、结果运用:集体会审后的最终结果经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财评确认后作为招标控制价与合理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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